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备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侵害了甲的名誉权

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

D.侵害了甲的身体权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民通意见》第140条规定:“以书面、门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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