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赵钱孙三人系大学期间认识的朋友,毕业后分别在三家公司上班。为了上班方便,三人各出资2万元、3万元、5万元共同购买了一辆轿车,但是三人对所有权的归属及份额未明确约定。一年后,三人对轿车的所有权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则该轿车

A.三人共同共有

B.归出资额最多的孙某所有

C.三人按份共有,等额享有

D.三人按份共有,按照出资额确定份额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第10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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