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出外打工,多年不归,下落不明,杳无音信达5年,经甲之妻乙申请,法院于2010年10月8日判决宣告甲死亡。甲家中共有房屋6间,摩托车2辆,存款1万元,甲仅有一子丙。经协商,丙继承2间房屋和1辆摩托车,后将房屋卖给了丁,并将摩托车赠与给了自己未婚妻,其余财产由乙继承。2011年11月,乙与戊结婚,2012年5月,戊出车祸死亡。现甲重新出现,并申请法院撤销了死亡宣告的判决。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B.乙应返还甲四间房屋和1万元存款
C.丙之未婚妻应将摩托车返还给甲
D.乙仅需返还甲1间房屋和5000元存款
参考答案:D
解析: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后,只要其配偶再婚,不论再婚结果如何,其配偶与甲之间的夫妻关系即不可自动恢复,本题中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与戊结婚,虽然戊死亡,但甲乙之间的配偶关系不能白行恢复,故A选项错误。宣告死亡的判决被撤销后,继承人需要返还从甲处继承的财产,原物已经不在或者已经被处分的,应适当给以补偿,第三人从继承人处合法取得的财产无需返还,故丙之未婚妻无需将摩托车返还给甲,C选项错误。继承开始时,首先需要界定被继承财产的范围,即应将夫妻共有的财产分割后再予以继承,因此,甲的遗产为3间房屋,5000元存款以及摩托车的一半份额,即乙所取得的四间房屋中只有1间属于遗产,取得的1万元存款中只有5000元属于遗产,故B选项错误。遗产分割时,丙继承了2将房屋和一辆摩托车,那么乙应当继承了1间房屋和5000元存款,因此,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