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小强是一名15周岁的高中生,自小练习小提琴,有一定的造诣,并小有名气。于是经常会出席一些商演,赚得一定的报酬。某次去商场购物时,不慎将商场内置的一古董花瓶碰碎,便用自己商演所得报酬3000元赔偿了该商场的损失。下列关于小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小强已经能够赚取相当的酬劳,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小强已经具有了责任能力,视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小强已经具有了意志能力,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小强已经达到一定年龄,具有一定识别力,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1条的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法第12条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即使小强已经能够赚取相当的报酬,但是并不属于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情形,因此小强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