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夏某于2007年10月1日从金星商场购买了一台电冰箱,10月10日在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身体受到伤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夏某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间为( )。

A.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

B.2007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

C.2007年10月10日至2008年10月9日

D.2007年10月10日至2009年10月9日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多项选择题
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