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期间和审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而被公安机关逮捕,逮捕期限届满时恰好为星期六,公安机关应于星期一立即释放李某
B.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C.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但应由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
D.对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脱逃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审理,如果被告人被捕获时,已过了审理期限,本案就可以不再追诉了
参考答案:B
解析:《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03条第1款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以内;计算法定期间时,应当将路途上的时间扣除;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对于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后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 由此可知A项中公安机关应在星期六期限届满日释放李某,而不应等到星期一,故A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128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依上述两法条可知,在C项情形下,不须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故C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194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依此可知B项的说法是正确的。而D项情形下则应当恢复审理,因为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故只有B为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