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表述,正确的是:()
A.县公安局、文化局共同对"何足道"足疗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下,足疗城以文化局为被告起诉。法院告知原告追加被告而该足疗城不同意追加的,法院应通知县公安局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B.同一行政许可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该许可决定不服提起诉讼。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
C.同一行政许可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该许可决定不服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机构应当通知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D.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均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
答案
参考答案:A, B, D
解析:AB项正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3条第2款规定,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C项错误。复议第三人"可以通知",而非"应当"。D项正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均可委托1-2名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