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向乙借款2万元,时效期间还剩1年,此时,甲与乙结婚,两年后,甲与乙离婚。乙向甲主张2万元的债权,则该债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A.不受法律保护,因诉讼时效已过
B.受法律保护,因结婚而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该债权的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C.受法律保护,因结婚而导致诉讼时效中止,乙还有6个月的时效期间
D.受法律保护,结婚构成诉讼时效延长的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结婚可以构成其他障碍的事由之一。本题中结婚这一法定事由虽发生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之前,但持续至最后6个月内,故诉讼时效中止。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