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王小妮是王局长的女儿,某建筑公司(不具有建设隧道的资质)老板张小海是王小妮的老同学。张小海找到王小妮,希望王小妮向王局长说说情,把某隧道工程发包给自己,并给了王小妮50万元。王小妮向父亲说了此事,但没有提及收钱的事。王局长看在女儿的情面上,就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将工程发包给了张小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张小海构成行贿罪
B.王小妮与其父亲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C.王小妮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D.张小海所在的建筑公司构成单位行贿罪
答案
参考答案:A, B, D
解析:王局长和其女儿王小妮没有受贿的共同故意,王局长并不知道其女儿收受了财物,故不构成受贿的共犯。故B项错误。王小妮利用自己的影响力,通过其父亲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张小海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故C项正确。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都是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而王小妮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故A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