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以“听话”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角度自选;立意自定;
除诗歌外,文体自选。
略
(一) 关于题意与切题
1.“听话”的所指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听+话”,即耳听别人的话语;二是指听从、顺从长辈、领导的意思、意志。
2.无论直接还是间接,只要文章能表现出“听话”的任意一个方面的意思,即可视作基本切题。
3.切题的深浅及立意的高下,关键是看对“听话”内蕴的思考或解读。只平平地叙述“听话”的人与事或笼统地议论“听话”的是与非,属基本切题;能呈现对“听话”的思辨,即为非常切题。
4.评卷时,可以从写的是不是“听话”入手,再看有无对“听话”的价值意义的思考。完全偏离题意的情况主要指通篇所写都不属于“听话”的范畴,或者抛开命题自说自话。
(二)关于文体与表达
1.除诗歌外文体不限,叙、议应一视同仁,主要看立意与所采用的表达方式贴切的程度。体貌清晰的可适当高1到2分。
2.围绕“听话”的表达,水平的高低,主要看其有无自我的感悟、体察、认知、评判,深浅只要适配文体和表达即可。
3.对叙、议不明的“考试体”作文,在优先考虑是否切题、立意的同时,要重点关注行文的思路。
(三)关于档次与赋分
1.可以叙述描写“听话”的人与事,可以议论阐发“听话”的点与面。以所写是不
是“听话”为评判的基准点,包括记叙文叙述的人事、议论文所论述的问题。
2.基本符合题意的可由三类卷(49-55)切入,再视表达作上下浮动。切题且立意
和语言上乘的可按一类卷(63-70)标准给分。凡所写并非“听话”的所指,按四
类卷(42-48)评判,完全脱离题意题旨的为五类卷(28-41)。
3.有下列情况的,按标准在总分确定后再扣问题分。
①字数不足,按缺50个字(空三行)扣1分计。所缺字数超过150字,可直接下
降赋分的档次,不再另扣分。
②书写错误,每三个错别字扣1分(重复的不计),扣完5分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