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辨析题
今年沅江各中小学开学之际,学生纷纷前往学校报到。然而,北大乡北大中学的老师却吃惊地发现,有40余名初中生未按时到校报到。北大乡党委、政府立即组织干部及部分老师进行家访。但少数家长却以各种理由进行搪塞和敷衍,如“孩子已外出打工”“经济拮据,送不起”“孩子不想读书”等等。因此,尽管多次走村串户,登门劝学,却收效甚微,仍有43名学生的父母就是不让孩子读书。
请你结合《义务教育法》谈一谈,这些辍学学生的父母做法对吗?想一想,用什么方法说服他们送子女上学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
这些父母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①我国宪法规定,受教育既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又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义务教育法》同时规定,适龄儿童必须接受义务教育。这些父母让读中学的子女辍学,违背了义务教育法的规定。②青少年接受教育是每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教育能为人的一生奠定良好的基础。为了孩子的将来,父母应支持孩子上学。③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这是公民的义务,必须依法履行。提示:针对学生辍.学问题,可以以受教育是公民的权利,受教育是公民的义务两方面说明受教育的意义。同时要指出,公民受教育是法律的规定,父母不让孩子上学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