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与乙系父子关系,甲起诉乙请求给付赡养费。法院确定开庭审理后,对甲和乙都进行了传票传唤。但法院开庭审理时,乙未到庭,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如何处理( )
A.应延期审理
B.应中止诉讼
C.可以拘传乙到庭
D.可以缺席判决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必须到庭的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处理 [详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和《民诉意见》第112条规定,本题中,对乙只进行了一次传票传唤,不符合拘传条件,因此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的中止诉讼情形和第129-131条规定的缺席判决情形均不包括本题的情况,因此B、D项排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规定,应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