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阅读下列材料:

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导致了能源短缺、环境污染、全球气候变化…,开发清洁、高效、安全和可持续的能源迫在眉睫.下面是二种新能源的介绍:

材料一:可贮能源--太阳能

太阳能是一种清洁、廉价的能源.太阳能可以储存,甲烷发生器即是其中一种,其原理是利用太阳能加热装有甲烷和水的化学反应器,使温度达到227℃以上,甲烷与水蒸气反应产生一氧化碳和氢气.这些新分子所含能量比甲烷多30%左右.然后将产生的合成气输入一条管道,送入另一个化学反应器里,在这里化学反应与前相反,将气体还原成甲烷和水蒸气,这一还原过程释放的热能可用于热加工、发电等,达到太阳能的重新利用.

材料二:绿色能源--乙醇汽油

乙醇汽油是一种由粮食及各种植物纤维加工成的燃料乙醇和普通汽油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替代能源.按照我国的国家标准,乙醇汽油是用90%的普通汽油与10%的燃料乙醇调和而成.它可以缓解石油紧缺矛盾,可以减少有害气体一氧化碳的排放量,还将大幅度提升粮食精深加工能力和综合利用水平,达到“吃干榨净,变废为宝”的目的.

综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写出“材料一”中贮存太阳能或释放能量的化学方程式:______.

(2)写出“材料二”乙醇(C2H5OH)燃烧的化学方程式:______.

(3)乙醇汽油的燃烧可以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量.你认为合理的解释是______(填编号).

①汽油的分子结构发生了改变

②乙醇与汽油中的杂质发生反应

③乙醇提供了氧元素,使碳元素燃烧更加充分

④乙醇作催化剂

(4)谈谈你对“吃干榨尽,变废为宝”的理______.

(5)请你再例举一种新能源,并谈谈它的优点:______.

答案

(1)甲烷和水在太阳能的作用下能生成一氧化碳和氢气,反应的化学方程式为:CH4+H2O

 太阳能 
.
 
CO+3H2

一氧化碳和氢气反应能生成甲烷和水,反应的化学方程式为:CO+3H2═CH4+H2O.

(2)乙醇燃烧生产水和二氧化碳,反应的化学方程式为:C2H5OH+3O2

 点燃 
.
 
2CO2+3H2O.

(3)乙醇提供了氧元素,使碳元素燃烧更加充分,所以乙醇汽油的燃烧可以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量.故填:③.

(4)“吃干榨尽,变废为宝”的含义为:稻米可用作粮食、酿酒,稻草可加工转化为燃料乙醇,都可以造福于人类.

(5)氢能是一种清洁的新能源,氢气燃烧时只生成水,不污染环境,热值高,原料丰富.故填:氢能.清洁、无污染,热值高,原料丰富.

判断题
问答题 简答题

2011年3月19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其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理。其中,包括以下事实:

(1)2010年1月7日,鉴于与乙公司之间的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甲公司向乙公司赠送复印机一台,价值2.5万元。

(2)2010年1月15日,甲公司以其部分设备作抵押,为乙公司所欠丙公司80万元货款提供了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后乙公司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清偿所欠丙公司货款。2010年3月30日,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甲公司将抵押设备依法变现70万元,价款全部用于偿还丙公司后,丙公司仍有10万元货款未得到清偿。

(3)2010年5月7日,甲公司与丁公司订立合同,从丁公司处租赁机床一台,双方约定:租期1年;租金5万元。当日,甲公司向丁公司支付5万元租金,丁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2011年3月8日,甲公司故意隐瞒事实,以机床所有人的身份将该机床以2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戊公司,当日,甲公司向戊公司交付了机床,戊公司向甲公司付清了全部价款。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后,丁公司向管理人要求返还其出租给甲公司的机床时,得知该机床已被甲公司卖给戊公司的事实。

(4)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A银行借款100万元,期限1年,庚公司为该笔借款向A银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2011年4月5日,由于甲公司申请的一项国家一类新药获得批准证书,经营出现转机,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同时提交了和解协议草案。人民法院审查后受理了甲公司的和解申请,并裁定和解。

2011年6月23日,债权人会议通过了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除对甲公司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外,其他债权人均按30%的比例减免甲公司债务;自和解协议执行完毕之日起,甲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甲公司与主要债权人建立战略性合作安排等。2011年8月31日,和解协议执行完毕。A银行就甲公司所欠其100万元借款本息申报债权后,通过和解程序获偿70%。随后,A银行致函庚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清偿其剩余30%未获偿借款本息,庚公司回函拒绝,理由是:A银行等债权人已与甲公司达成减免债务的和解协议,主债务减免后,保证债务亦应按相应比例减免。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庚公司拒绝对A银行未获清偿的30%借款本息承担保证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