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选择题

短周期元素W、X、Y和Z的原子序数依次增大。金属W是制备一种高效电池的重要材料,X原子的最外层电子数是内层电子数的2倍,元素Y的单质是常见的金属,可做海洋电池的负极材料。Z原子的质子数是同主族上一周期原子质子数的2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金属W制备的高效电池可用NH4Cl溶液作电解质

B.元素X与氢形成的化合物中不可能既有极性健又有非极性健

C.元素Y、Z分别形成的简单离子,后者的离子半径较前者大

D.元素Y、Z的最高价氧化物对应的水化物之间不能反应

答案

答案:C

题目分析:依题意知,W为锂元素,X为碳元素,Y为铝元素,Z为硫元素;A、金属锂与水反应,不可用NH4Cl溶液作电解质,错误;B、元素X与氢形成的化合物中可能既有极性健又有非极性健,如乙烷,错误;C、元素Y、Z分别形成的简单离子,硫离子半径大于铝离子半径,正确;D、元素Y、Z的最高价氧化物对应的水化物氢氧化铝和硫酸之间能反应,错误。

多项选择题
问答题

案情:张俊、郭辉在香河宏伟县城共同经营水果。2008年6月3日,两人购进的一批货物到达宏伟后,便临时雇佣田亮(1993年5月4日出生)卸货。在卸货过程中,田亮因搬货挡住视线,被斯通运输公司的出租车司机刘戈驾车撞伤,花去若干医疗费。田亮病愈后,留下十级伤残,其父以原告的身份对斯通公司及其司机刘戈提起了诉讼,要求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因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法院适用不公开审理此案,指定了15日的举证期限,在此期间田父向法院提供了路人崔某的目睹撞人过程的证人证言,田亮的住院记录,伤残认定。一审开庭时,斯通运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没有出庭,其委托律师和司机刘戈出席。庭审调查中,被告委托律师提出要求证人出庭,并对伤残认定重新鉴定,法官认为可以让证人出庭作证,但对重新鉴定不准许。
经双方同意,法庭主持该案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经济损失5万元,但在签字时,田父反悔,认为田亮年幼,留下伤残,还需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因此,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不支持田父的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但将医疗费等经济损失提高到8万元。
斯通运输公司不服,认为张俊和郭辉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以田父、张俊、郭辉一并作为被上诉人提起二审,二审法院经审查,作出终审判决。斯通公司与张俊、郭辉平均分担医疗费等经济损失,二审生效后,田父申请先予执行,法院受理,向斯通运输公司执行3万元。
请指出上述庭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