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和乙经登记结婚后,乙欲撤销该婚姻,其理由成立的是( )。

A.甲在婚前声称自己有别墅、跑车若干,婚后发现均为诈欺行为

B.在甲的爷爷弥留之际,为完成爷爷的心愿,甲雇乙与其登记结婚,但名为结婚,实际并没有履行婚姻义务,后甲的爷爷逐渐康复,乙欲撤销婚姻

C.甲趁乙父病危,急需用钱之际,以许诺给其父看病为条件,使乙迫于无奈与其结婚

D.甲掌握乙父受贿的事实,并以此暗示乙;随时可能将这些张扬出去,但成为一家人就不会这样了。乙追于无奈与甲结婚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考点] 特殊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
《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了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种类,包括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行为以及显示公平的行为。《合同法》第54条又定义了双方合同法律关系的可撤销、可变更情形,增加了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的可撤销情形。但是,婚姻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人身性,其行为的撤销必须符合特殊的要件。《婚姻法》第 11条规定了婚姻法律行为可撤销的唯一情形: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进一步补充:《婚姻法》第11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选项A“甲在婚前声称自己有别墅、跑车若干,婚后发现均为诈欺行为”,而诈欺行为虽然是一般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情形,但婚姻作为特殊的具有人身性的行为不因诈欺而可撤销。所以,A项不应该当选。选项B“在甲的爷爷弥留之际,为完成爷爷的心愿,甲雇乙与其登记结婚,但名为结婚,实际并没有履行婚姻义务,后甲的爷爷逐渐康复,乙欲撤销婚姻”,其法理与选项A相同。婚姻的唯一可撤销原因是胁迫,结婚的动机不以结婚为目的并不是合法婚姻可撤销的条件。因此,选项B也不应该当选。选项C“甲趁乙父病危,急需用钱之际,以许诺给其父看病为条件,使乙迫于无奈与其结婚”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胁迫”,虽然乙是“迫于无奈”和甲结婚,但甲只是对乙进行“利诱”,并不是以对其近亲属的健康造成损害为要挟,不符合婚姻撤销的要件。而选项D“甲掌握乙父受贿的事实,并以此暗示乙:随时可能将这些张扬出去,但成为一家人就不会这样了。乙迫于无奈与甲结婚”是比较典型的以当事人的名誉为要挟的胁迫行为,应该当选。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2011年3月12日,某造纸厂发生一起因工人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和缺乏救助常识而导致10人中毒,其中4人死亡的重大伤害事故。
事故当日,该厂工人于早上7点停机,经过往浆渣池中灌水、排水的工序后,8点左右有2名工人下池清扫浆池,当即晕倒在池中。在场工人在没有通知厂领导的情况下,擅自下池救人,先后有6人因救人相继晕倒在池中,另有2人在救人过程中突感不适被人救出。至此,已有10人中毒。厂领导赶到后,立即组织抢救,经往池中灌氧、用风扇往池中送风后,方将中毒者全部用绳子拉出池来。由于本次中毒发生快,中毒深,病情严重,10例病人在送往医院后,已有6例心跳和呼吸停止,虽经多方努力抢救,至当日下午4时20分,已有4人死亡。
事故原因调查与分析
1.中毒现场有害气体的测试及中毒化学物质的鉴定。浆池外形似一倒扣的半球状体,顶部有一40cm×60cm洞口,工人利用竹梯从洞口进出清洗浆池。走近洞口,就闻到一股较浓的臭味,事故发生后,在洞口处用快速检测管对洞口内10 cm处的气体进行检测:硫化氢(H2S)55mg/m。(国家卫生标准为10mg/m3),一氧化碳、氯气和氯化氢未检出,可以推断,在实行向池中通风、送氧之前,其浓度一定更高。根据中毒病人的发病及临床特征,将本次中毒诊断为急性重度硫化氢中毒。
2.浆池硫化氢产生的原因。造纸的过程中,使用大量的含硫化学物质,通常的情况下,由硫化氢引起的职业危害多发生在蒸煮、制浆和洗涤漂白过程中。如果含硫的废渣、废水长时间存放在浆池中,再加上含硫有机物的腐败,就会释放出大量的硫化氢气体,由于比重较大(1.19)而沉积于浆池的底部。
3.工人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硫化氢是剧毒的窒息性气体,在没有良好通风和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是绝对不能进入高浓度硫化氢环境工作的。但本次清洗浆池前,水仅灌注了四分之一,且工人在没对池内进行通风处理的情况下就下池清洗,随后一连串的救人更是在没有任何通风和防护的情况下进行的。
4.缺乏安全及应急措施。现场调查发现用于鼓风的排污口处却没有鼓风机,连电源插座都找不到;清洗浆渣池没有任何的个人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甚至连一根救助的绳子都没有,更没有发生事故时的抢救设备。
5.缺乏劳动安全卫生意识、管理混乱。事故发生后,当我们要求厂方提供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时,厂方虽说有,但无论如何却找不到,不知放到哪里。如果厂里有安全监督员,并负责对整个安全程序进行监督,便能做到及早发现、及早预防,这起事故就完全可以避免了。
6.缺乏必要的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本次中毒的10位工人,在该厂工作1~5年,却从未进行过有关的安全卫生培训和教育,不知道制浆过程中存在哪些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对人体能造成哪些伤害,也不知预防措施.更不知发生紧急情况如何救治。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硫化氢的检测方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