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张三欲成立一公司,因缺少资金就去找李四借款,李四要求张三提供相应担保,张三遂将自己已经出租的一套房屋抵押给李四,并且办理了房屋抵押权登记。同时,张三将自己收藏的一幅名画书面约定质押给李四,但李四嫌保管麻烦,委托张三对此画进行保管。
后张三在经营中又向赵五借款,擅自用该幅画质押,并且将该画交付给了赵五占有。后张三所借款项全部到期,但张三因经营不善,已无力偿还李四、赵五的款项,在实现债权时,李四、赵五发生争议。
问题:
请你根据《物权法》、《担保法》之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并且说明理由:
如果在抵押期间,张三向王麻子借款,能否用已经抵押的房屋再次设定抵押《担保法》第35条规定的“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之内容,应如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