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与《大清现行刑律》相比,《大清新刑律》的主要变化包括()
A.采用了罪刑法定原则
B.删除了“十恶”重罪等内容
C.改变了律例合编的法典编纂体例
D.采用了西方国家通行的缓刑、假释等制度
答案
参考答案:A, B, C, D
解析:
同《大清律例》和《大清现行刑律》相比较,《大清新刑律》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比较大的改动:
(1)在体例上抛弃了以往旧律“律例合编”的编纂形式,采用近代西方刑法典的体例,将法典分为总则与分则两部分,C正确。总则规定了犯罪和刑罚的一般原则及法的适用范围;分则以罪名为章名,规定了犯罪的构成和法定量刑幅度。
(2)采用近代刑罚体系,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两种。主刑包括死刑(仅绞刑一种)、无期徒荆、有期徒刑、拘留、罚金,从刑包括剥夺公权和没收两种。
(3)引入了西方的刑法原则和刑法学的通用术语。如采用罪刑法定主义原则,A正确;采用近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取消“八议”制度,删除“十恶”重罪,并采用了西方国家通用的缓刑、假释、正当防卫等制度和术语以及对幼年犯罪改用惩治教育的办法等。故B、D正确。
(4)调整了部分罪名。如将谋反罪改为内乱罪,新增有关国交、外患、电讯、交通、卫生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