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宋朝的法律规定,能够继承家庭财产的人包括()。
A.庶子
B.命继子
C.在室女
D.出嫁女
参考答案:A, B, C, D
解析:宋朝沿用唐朝的继承规定,由于商品经济和私有财产权观念的发展,财产继承的规定也更加完备,形成了一般财产继承、遗嘱继承、户绝财产继承、死亡客商财产继承等比较复杂的继承制度。宋朝除了沿袭家产的兄弟均分制度外,还允许在室女享受兄弟继承财产权的一半,同时承认遗腹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南宋又规定了绝户财产继承的办法。绝户指家无男性继承人,绝户立继有两种方式: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尊长,称“命继”。继子与绝户之女同享继承权。据此,庶子包括在诸子均分里面,当然可以享有家庭财产的继承权;命继子因为绝户财产办法的出现,享有集成群;在室女享受兄弟继承财产权的一半,故也享有继承权。在唐朝,一般来说出嫁女丧失继承权,但是在宋朝,归宗女和出嫁女都可以继承部分财产。故答案为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