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唐律疏议•断狱律》:“诸疑罪,各依所犯,以赎论。是非之理均;或事涉疑似,傍无证见;或傍有闻证,事非疑似之类。即疑狱,法官执见不同者,得为异议,议不得过三。”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1)唐律处理疑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依照唐律的上述规定,疑罪分为哪几种情形?

(3)唐律关于法官处理疑狱的规定是什么?

(4)如何评价唐律的这一规定?

答案

参考答案:

(1)唐律处理疑罪的基本原则是疑罪从赎。对于疑罪行为,唐律规定不处实刑,而根据犯罪触犯的罪名,决定赎金数额。

(2)疑罪分为三种情形:所涉罪名成立或者不成立,理由相当;行为情节涉嫌犯罪,但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或者虽有作为旁证的言词传闻,但不能完全排除合理怀疑,以及其他类似情况。

(3)对疑狱持不同意见的法官,可提出异议,但不能超过三次。

(4)该规定表现了唐律慎刑的立场;体现了唐律严密的证据制度;肯定了法官判断的独立性。

解析:此题考核的是唐朝的刑罚原则之一:疑罪各依所犯以赎论。对于犯有疑罪的犯罪嫌疑人,仍需用刑,但适用的是赎刑。这一规定告诉人们:第一,疑罪也是一个罪名,不是无罪;第二,对犯有疑罪者,可以宽大处理,不适用笞、杖、徒、流、死“五刑”,而以赎刑代之;第三,赎刑的数额依其所疑的罪名来确定。唐律的这些内容反映了唐代对疑罪规定的全貌,其核心是要对那些无法认定其具体罪名的犯罪嫌疑人,也要适用罪名,只是在处理上酌情放宽。其背后的原则是有罪推定,以有罪为前提。对于法制史分析题的考核,以唐朝的法律制度居多。考生在备考的时候应当注意全面复习,这样才能更好地把握法制史的主观题。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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