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因车祸致双腿残疾,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司机王某负全责。李某遂向法院起诉,除要求王某赔偿30万元医疗费外,还主张对她因车祸而受侵害的“正常行走权”予以赔偿。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主张的“正常行走权”属于法定权利
B.王某赔偿30万元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
C.李某与王某之间的侵权法律关系因王某的肇事行为而产生
D.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参考答案:C
解析:
法定权利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而享有的包括民事、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权利。具体而言,是由宪法和法律明文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权利。与法定义务相对应,与自然权利、道德权利相区别。可分为实体权利(由各种实体法如民法等规定)、程序权利(由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法等规定)。前者为“原权利”,后者为“派生权利”或“救济权”,在原权利不受侵犯的情况下,公民无须提起诉讼,派生权利便备而不用。法定权利既由宪法和法律明文规定,就受宪法和法律的明确保障。一般义务主体和特定义务主体的责任,也都有相应法律的明文规定,即有法定权利,便有法定义务。
一般义务,主要表现为不作为,特定义务则表现为作为。前者如不杀人、不偷盗等,一般义务主体不作为,可使权利主体的生命、财产等权利得到保护。在社会生活中,这是常态,而杀人、偷盗等行为,是非常态。从法律史上看,法定权利是一个由疏到密,由主体特定到主体普遍,或者说,由少数人到多数人再到全体公民的发展过程,这表现了法律的进步。法定权利区别于应有权利,应有权利是按照人的本性,即基于人性、人格和人道基础上的自然属性所应当享有的权利。而“正常行走权”并非法定权利。王某赔偿的30万是特定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是相对的法律关系,故B错误;李某与王某之间的侵权关系,是因为王某的肇事这一危害行为导致产生的,王某客观上实行了危害行为,主观上并不具有意外事件或者不可抗力的特殊事由,故王某的肇事与李某的受伤具有因果关系,C选项正确;交警的责任认定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故答案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