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我国法律渊源的说法,正确的有()。
A.少数民族的习惯属于非正式的法律渊源
B.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澳门属于根本法
C.我国已经加入的国际条约具有正式法律渊源的地位
D.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国际惯例属于正式的法律渊源
答案
参考答案:A, C, D
解析:法律渊源,又称法源,在考试中主要指形式意义上的渊源,是指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法的形式渊源可以分为直接渊源和间接渊源。直接渊源又称为正式渊源或法定渊源,是指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而间接渊源又称非正式渊源,如习惯、判例等。少数民族的习惯属于非正式的法律渊源,故A正确;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包括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行政规章和国际条例、国际惯例。我国签订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就具有和国内法一样的约束力,也是我国的法律渊源之一。我国的《民法通则》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适用国际惯例。因此,国际惯例也是我国的一种法律渊源。故CD正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澳门地区起根本法的作用,但是仍然是基本法,在我国,根本法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故B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