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7年我国某作家出版一部长篇小说,2月份收到预付稿酬20000元,4月份小说正式出版又取得稿酬20000元;10月份将小说手稿在境外某国公开拍卖,取得收入100000元,并按该国的有关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0000元。该作家以上收入在中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4480

B.10480

C.14480

D.18800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 得,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800元(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下)或者20%(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上)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 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本题中,拍卖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0×(1-20%)×20%=16000(元),应补交个人所得 税=16000-10000=6000(元)。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 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因此,本题中稿酬所得应 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20000)×(1-20%)×20%×(1-30%)=4480(元)。因此,该作家以上收入在中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 税=6000+4480=10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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