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选择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成立一家公司。其中,甲和乙以货币出资,丙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丁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后来,由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该公司破产。清算后,该公司破产财产只剩200万元,而公司债务有250万元。根据所学经济生活知识可知

①该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

②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③该公司将以200万元承担全部债务

④股东对该公司剩余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答案:C

题目分析:①错误,股份有限公司中,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②正确,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作价出资。③正确,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对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度对公司承担责任,由于该公司是四个人开的,就应以200万元承担全部债务。④错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东才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保留②③,选择C。

点评:此类试题要求学生掌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知识。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称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是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 万元。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题难度适中,要求学生在掌握书本知识的基础上对材料进行分析判断。

单项选择题
解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