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在对人的效力方面,我国法律所采用的原则是()。
A.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为补充
B.以属人主义为主,以属地主义为补充
C.以保护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为补充
D.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一般认为,法律的效力包括对人的效力、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三个方面。其中,法律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对谁有效,适用于哪些人。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四种对人的效力的原则:
(1)属地主义,即一国法对处于其管辖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都有约束力,不管他是本国人、外国人还是无国籍人。
(2)属人主义,即根据公民的国籍确定法的效力范围。
(3)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为基础,不管他是什么国籍的人,在什么地方的行为,只要侵害了本国的利益,就适用本国的法律。
(4)折中主义,即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近代以来大多数国家采用这一原则,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也遵循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答案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