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在对人的效力方面,我国法律所采用的原则是()。

A.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为补充

B.以属人主义为主,以属地主义为补充

C.以保护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为补充

D.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一般认为,法律的效力包括对人的效力、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三个方面。其中,法律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对谁有效,适用于哪些人。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四种对人的效力的原则:

(1)属地主义,即一国法对处于其管辖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都有约束力,不管他是本国人、外国人还是无国籍人。

(2)属人主义,即根据公民的国籍确定法的效力范围。

(3)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为基础,不管他是什么国籍的人,在什么地方的行为,只要侵害了本国的利益,就适用本国的法律。

(4)折中主义,即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近代以来大多数国家采用这一原则,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也遵循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答案选D。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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