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存货核算采用实际成本法计价,当年12月20日盘点存货时发现甲材料有20000元的毁损(无残值),属于非正常损失。当年12月31日批准后的处理意见是:由保管员赔偿2340元,其余部分由企业负担。企业为该项存货毁损业务在12月份应编制的会计分录包括( )。
A.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3400
贷:原材料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400
B.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0000
贷:原材料20000
C.借:其他应收款 2340
营业外支出 1766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0000
D.借:其他应收款 2340
管理费用 2106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3400
E.借:其他应收款 2340
营业外支出2106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