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分别出资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和40万元成立东方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汽车销售业务,其中丁以其所有的房产作为出资。公司成立后运营期间,戊以现金5万元入股,并被公司聘为总经理。一次,法院在对公司的财产实施强制执行中查明丁的房产仅值20万元。戊任职期间,未经股东会同意,代理长城公司从外地采购6辆汽车并将其销售给远见公司。后来由于经营不善,东方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已经丧失偿债能力。请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法律文书的生效时间,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允许上诉的一审判决,从判决宣告之日15日内未上诉的
B.一审普通程序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的,公告送达
C.选民资格案件,原告如果不服判决,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次日起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D.调解书不能当庭送达双方当事人的,各自签收时调解书对本人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