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请回答以下问题:

(1)条文中“国家工作人员”包含哪些人员?

(2)条文中“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哪些情形?

(3)条文中“不退还”应如何理解?

答案

参考答案:

(1)国家工作人员包括:①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②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③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④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每个要点1分,共4分)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情形包括:①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其他自然人使用的。②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③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每个要点1分,共3分)

(3)条文中的“不退还”是指挪用公款后,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退还的情形。(3分)

解析:本题考查了对于挪用公款罪法条的理解。考生应特别注意相关法律条文对一些重点罪名的规定。学会“抠法条”、“抠字眼”,也就是要细致理解法条中所涉及的重点的词语和句子的意思。比如在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时,《刑法》第233条就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那么如何表述这句话的具体含义呢?这句话的含义是指如果刑法规定的过失犯罪是以过失致人死亡作为某种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过失致人死亡不再单独定罪,而只以某种特定的过失犯罪定罪处罚。细抠重点犯罪的法律条文中一些词句的具体意思,是我们准备刑法法条分析题的必经之路。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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