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男,45岁)系某国有建筑公司经理,为与另一建筑公司争夺市场,指使陈某(男、17岁)、邓某(男,19岁)将另一建筑公司经理张某教训一番,警告其不要与田某所在公司竞标。陈、邓二人便将下班回家的张某截住,告知此事。因张某对二人厉声怒斥,二人便与张某扭打起来,在打斗中,陈某掏出随身所带的匕首向张某胸腹部连捅12刀,致张某当场死亡。二人作案后当即各自回家。后来陈某所实施的行为被家人发觉,在其父劝说下,在向公安机关投案途中,被公安人员抓获。陈某向公安机关交代了田某与邓某对本案的参与情况。邓某听说陈某已被抓获,便潜逃至外地,后又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田某则在事发后携带其所在公司的公款5万元潜逃。试分析上述各人行为的性质,及其量刑情节,并说明理由。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3.字数不少于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