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方( ) 。
A.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可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可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
D.可解除合同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本题中甲方属于先履行方,故在甲发现乙财务状况恶化时,可以要求行使不安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