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规划建设一座大型化工厂,当地居民担心污染问题,多次联系本选区的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刘某,希望向其反映问题。刘某均以工作忙为由予以推托,居民对此深为不满。事后,55位选民(其中有4人不属于刘某所在选区选民)联名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递交了罢免刘某代表职务的书面申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未联系刘某即召开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了对刘某的罢免案。刘某对该罢免结果提出异议。
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宪法学知识和选举法相关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联名提出罢免请求的选民人数是否合法?为什么?
(2)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罢免刘某代表职务的做法存在哪些错误?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
(1)联名提出罢免请求的选民人数合法。(2分)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对县级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3分)本案联名选民中有51人属于刘某所在选区的选民,人数已经达到法定要求。(2分)
(2)县人大常委会罢免刘某代表职务的做法存在两个错误。第一,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罢免县级人大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本案中,县人大常委会未经刘某所在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即罢免刘某代表职务,是错误的。(4分)第二,根据选举法的规定,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在选民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出面提出申辩意见。本案中,县人大常委会未给予刘某申辩机会,是错误的。(4分)
解析:
本题考查了人民代表选举的组织和程序中关于罢免人大代表的程序规定。为了方便考生应考,本书特别总结了选举法中关于罢免人大代表的有关规定。
(1)直接选举的情形。在罢免乡级人大代表时,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在罢免县级人大代表时,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罢免要求。罢免应当写明罢免理由。罢免代表采用无记名的表决方式。经原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通过。
(2)间接选举的情形。县以上各级人大举行会议时, * * 团或1/10以上人大代表联名,可向本级人大提出对由该级人大选举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罢免案;在人大闭会期间,县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常委会1/5以上组成人员,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对由该级人大选举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罢免案。罢免应当写明罢免理由。罢免代表采用无记名的表决方式。罢免案经原选举单位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人大闭会期间,须经各该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罢免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