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某运输公司的经理,为了抢运煤炭,甲亲自跟车督促驾驶。在驾驶员乙已经连续驾驶10多个小时的情况下,甲仍强令乙继续加速。乙因过度疲劳,操作不当,在驾驶中撞死路边一摆摊商贩。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B.甲、乙成立交通肇事罪共犯
C.甲构成交通肇事罪
D.甲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参考答案:C
解析:
关于交通肇事罪,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两条非常重要的司法解释,一是第5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另一是第7条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2条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注意前一条成立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后一条相关的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单独成立交通肇事罪,不发生共犯。
本题中所描述的情形属于后一法条所规定的情形,故甲成立交通肇事罪,并不与乙成立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所以选C而不选B。建议考生熟记这两条司法解释,相信以后的试题中仍会有所涉及。而A选项中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和D选项中的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通常发生在生产、作业中,其侵犯的客体为正常的生产、作业安全。这两个罪的区别在于前罪的主体是生产、作业第一线工作人员,而后罪的主体一般是管理者和经营者。本题题干描述的情形并不是发生在生产、作业中,侵犯的客体也是交通运输安全,故不选A和D。此处乙适用司法考试的期待可能性理论。乙在该情况下不可能对抗雇主的意思作出不违法的行为,可以视同于重婚罪的例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