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乙涉嫌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二人。其中,甲正在怀孕,乙系外国籍人。请回答下列题:
关于检察院对甲的审查批捕,下列正确的是:
A.可以对甲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B.可以建议公安机关对乙取保候审
C.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退回补充侦查
D.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答案
参考答案:A,D
解析: 审查批捕
甲怀孕,检察院可以对其变更强制措施,选项A正确。《六机关规定》第27条,“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因此,检察院只能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不得退回补充侦查。”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