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北魏太武帝时期,甲与邻居乙积怨过深,在一次争吵中将乙杀死,结果被判处死刑。对甲的死刑执行,应当交由下列何人来批准

A.太武帝

B.御史大夫

C.大理寺卿

D.刑部尚书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 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的法律经历了很大的发展变化,其中,在北魏时期确立的死刑复奏制度就是变化之一。这一制度是在北魏太武帝时期确立的,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它为唐代的死刑三复奏打下了基础。所以,当这一时期出现死刑执行时,要报皇帝批准,所以本题应当选A。B项中的御史大夫是秦汉时期的法律监督者,而不是死刑批准者。C项中的大理寺卿是北齐时正式设立的大理寺的正职长官,主要掌管的是审判职能,所以也不应当入选。D项中的刑部尚书在北魏太武帝时期还未出现,所以也不应当入选。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