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选择题

劳动者实现权利、维护权益的重要依据是

A.自觉履行劳动者的义务

B.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C.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D.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答案

答案:B

题目分析:该题考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自觉地履行劳动者的义务,是获得权利、维护权益的基础,故排除A,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故B观点符合题意,CD均不是重要依据,故答案应选B。

点评:自觉地履行劳动者的义务,是获得权利、维护权益的基础。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用投诉、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途径要求维护,而不能采用非法手段施加报复。以合法手段、法定程序进行 * * ,是每个劳动者的正确选择。难度适中。

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阅读下面短文,回答下列问题。
每月有六至九天专门受理民事诉讼,当然农忙季节——即自四月一日到七月三十日——除外(在此期间,凡涉及户婚、田土及各类轻微之事的争讼概不受理)。州县官在每月将定的这几天里必须亲自坐堂接受人们的控告。他的第一个步骤是通过当堂质问决定控告是当受理还是当驳回。在诉状的末尾写上一个“批”词,或宣布受理,或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写批词的方式,人各有异。一些精明能干的州县官一收到诉状就在原告面前挥毫立就写出批词或与幕友讨论后亲自写批,因而闻名遐迩。有些州县官虽然并不亲自写批词,但喜欢与幕友们讨论案子并发表自己的见解。然而,大多数州县官并不熟悉法律,也无能力写批词,因而只得求幕友代为作批。方大冢忠告,只有经验丰富的州县官才可试试当庭作批词;因为缺乏经验的官员所作的批词或许无法使人信服,甚至是荒谬的。
法律规定,属州县司法管辖的民事案件必须在二十日内审结。然而,因为拖延审判并没有刑责,许多州县官无视这一期限。对州县官的这类抱怨经常可见。
(摘自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范忠信、晏锋译,法律出版社,2003)

根据上文内容,州县官写批词的意义在于:

A.决定案件是否进入诉讼程序

B.决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

C.决定案件的最终结果

D.决定案件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