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王某于2005年3月10日从某食品机械厂购买了一台面条机用于加工面条之用,面条机的安全使用期截止到2013年12月3]日。2005年3月12日王某正常使用面条机的过程中,面条机突然发生爆炸,炸伤王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有权在2006年3月12日以前起诉食品机械厂要求赔偿
B.王某有权在2007年3月12日以前起诉食品机械厂要求赔偿
C.王某有权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起诉食品机械厂要求赔偿
D.王某有权在2015年3月10日以前起诉食品机械厂要求赔偿
参考答案:B
解析:《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根据该条规定,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B选项正确。 提示:《民法通则》第136条第(2)项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民通意见》第176条规定,法律、法规对索赔时间和对产品质量等提出异议的时间有特殊规定的,按特殊规定办理。因此,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应当是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