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 * 温 * * 2012年3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会议指出,条例起草过程中,通过到地方调研、召开座谈会和上网公布等方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作了多次修改。草案按照确保安全、切合实际的总体思路,规定了保障校车安全的基本制度。会议决定,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共14分)
(1)国家采取以上措施是为了维护中小学生的什么权利?(1分)
(2)我国通过哪些法律保护公民的这项权利?(至少写3部法律)(3分)
(3)我们应该怎样积极行使这项权利?(10分)
(1)(1分)生命健康权
(2)(3分)(至少写3部法律)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
(3)(10分)①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增强体质;②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③注意自身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④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⑤我们要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运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第一问从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目的思考便知第二问考查国 * * 护生命健康权的相关法律第三问可以从珍爱生命、维护生命安全等角度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