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1999年5月,某县工人王某家失窃,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冯某被作为涉嫌对象。为此,县公安局对冯某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同年6月1 日,县公安局对冯某予以传唤讯问,6月5日对冯某送达“监视居住决定书”,6月15日县公安局口头宣布解除监视居住,但未作任何结论。冯某不服,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A.裁定不予受理
B.受理后裁定驳回起诉
C.移交本院刑庭处理
D.判决不予受理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解析:公民对于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另见2000年3月10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款的规定,“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