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上海永清环境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公司)以发行的800万股普通股、一栋办公楼及银行存款700万元作为合并对价,自乙公司原股东处取得乙公司90%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永清公司该栋办公楼的原价为1000万元,已使用2年,已计提折旧200万元,公允价值为900万元;永清公司所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市价为2元,不考虑相关税费。永清公司与乙公司在此前不具有关联方关系,双方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购买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1750万元,其中股本为1000万元,资本公积为200万元,盈余公积为55万元,未分配利润为495万元。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250万元,除一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产生差异外,其余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假定该项企业合并属于免税合并,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 (1)计算永清公司购买乙公司股权的成本。 (2)判断永清公司购买乙公司股权是否产生商誉。若产生,计算永清公司2014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应当列示的商誉金额。 (3)编制永清公司在购买日有关调整和抵消分录。
参考答案:
(1)永清公司支付的合并对价包括发行的普通股、转让的办公楼和一笔款项,发行的普通股市价=800×2-1600(万元),转让的办公楼公允价值为900万元。故永清公司购买乙公司股权的成本=1600+900+700=3200(万元)。(2)永清公司购买乙公司股权产生商誉。永清公司2014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应当列示的商誉金额=3200-(3250-1500×25%)×90%=612.5(万元)(3)永清公司购买日的有关调整和抵消分录为:借:固定资产1500贷:资本公积1125递延所得税负债375借:股本1000资本公积1325盈余公积55未分配利润495商誉612.5贷:长期股权投资3200少数股东权益2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