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选择题

2012年7月22日,宝应县的17岁学生,为了“提高QQ的关注度”,在网上发布“高邮与宝应交界处将再次发生较大地震”的谣言。因为涉嫌散布谣言,该生被警方及时控制并处警告教育。针对这一事件,正确的认识是

A.该学生依法行使了言论自由权

B.言论自由在网上是不受限制的

C.公民言论自由还未得到充分实现

D.言论自由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答案

答案:D

题目分析: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不得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能在合法权利之外谋取非法利益。题文中17岁学生,为个提高关注度,发布谣言,是违法行为。所以答案选D。

填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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