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种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 )
A.人在睡梦中的举动
B.人在不可抗力作用下的举动
C.人在身体受到强制下的行为
D.人在精神受到一定强制时实施的行为
参考答案:D
解析:不属于犯罪客观方面的危害行为(即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包括: (1) 欠缺有意性的行为,包括: ①反射动作; ②睡梦中或精神错乱状态下的举动; ③身体受到暴力强制情况下的行为。 上述情况下,因缺少意识或意志的因素,故均不属于危害行为。 ④不可抗力引起的行为,即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意识、意志,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外力作用而实施的某种行为。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并不表现行为人的意志,甚至往往是违背其意志的,因而这种举动即使对社会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能视为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刑法》第16条明确将不可抗力引起的行为排除在犯罪之外。 (2) 欠缺有害性的行为,是指刑法中规定的正当防卫行为和紧急避险行为。此外,还有正当业务行为、执行命令行为、自力救济行为、经被害人承诺行为、推定被害人承诺的行为等。上述行为,因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故不属于犯罪客观方面的危害行为。 (3) 欠缺刑事违法性的行为。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具有社会危害性,但由于未达到应肥刑罚惩罚的程度,因而不认为是犯罪行为,或者刑法未将其规定为犯罪。例如:《刑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又如: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的对社会有危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