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材料出资,投资双方确认其价值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7万元。乙公司通过该项投资在甲公司注册资本中占有的份额为80万元。甲公司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应记入“资本公积”科目贷方的金额为( )。

A.20万元

B.37万元

C.80万元

D.117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大纲要求] 掌握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重点是对“固定资产的取得”的掌握。企业接受固定资产投资时,应按双方协商确认的价值计价,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如果固定资产的价值大于投资方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占有的份额,其差额应贷记“资本公积”科目。本题中,应计入的金额=100+17-80=37(万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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