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计算问答题:2014年10月,小明和他父母在国庆节期间安排了如下行程:(1)当地电信营业厅国庆大促销,推出"预存话费送手机"合约计划,用户在网24个月,选择286套餐,预存话费6096元,免费赠送一台价值6000元的苹果6手机,同时话费按24个月分月返还。(2)购买手机之后,去当地一家饭店用午餐,合计花费800元;另支付200元购买饭店自制的中秋节月饼1盒,准备将其赠送朋友(饭店不经常提供此项业务)。(3)第二天,小明全家通过旅行社报名参加华东五日游项目,支付旅游费用三人合计6000元,旅行社替小明全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餐费共计5200元。(4)到达目的地之后,小明全家参观了当地的博物馆,支付门票合计30元。(5)小明全家游览了当地某景区,三人合计支付门票150元;乘坐景区的观光车另支付三人车费90元。(6)小明旅游期间,从景区购买当地特产,通过邮局发包裹寄回家,支付邮局邮寄费用60元。(其他相关资料:不考虑起征点因素。)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分析电信企业该项"预存话费送手机"业务如何缴纳增值税(无需计算具体金额)。(2)计算饭店应缴纳的营业税。(3)计算饭店应缴纳的增值税。(4)旅行社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5)博物馆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6)景区取得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7)邮局取得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

参考答案:

(1)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饭店取得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800×5%=40(元)(3)饭店取得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200÷(1+3%)×3%=5.83(元)(4)旅行社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6000-5200)×5%=40(元)(5)博物馆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0(元)(6)景区取得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150×3%+90×5%=9(元)(7)邮局取得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0(元)

解析: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免征增值税。

实验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