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乙公司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甲公司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答辩,后在庭审中乙公司主张起诉前双方曾以传真方式进行协商,合意由B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此时,则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终结诉讼,由当事人向B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裁定传真函不是仲裁协议的有效形式,继续审理
C.由于原告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被告又应诉答辩,视为该法院取得管辖权,继续审理
D.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考点] 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
《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