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下面这首诗,完成1-2题。

绝句

陈师道

书当快意读易尽,客有可人【注】期不来。

世事相违每如此,好怀百岁几回开?

  【注】可人:知己。

1.请用自己的话回答本诗中的“此”是指哪两件事,并分析诗人选取这两件事来写的原因。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宋诗重理趣,本诗蕴含了一个什么道理?请结合诗句进行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

1.“此”指:读起来饶有兴味的书容易读完,谈起来十分投机的好友却偏偏不来。原因:读书交友历来是文人口常生活中最平常而最有意义的事情。(意对即可)

2.人生中美好的事物总是短暂的。具体分析略。

问答题


案情:张某现年70岁,住甲市A县农村,夫亡,独自抚养三个儿子和三个女儿长大成人,并为他们成家立业。后由于张某早年劳累过度,晚年体弱多病,医疗费成为三个儿媳的心病,甚至最后以死威胁,使三个儿子不敢为其母看病就医。大女儿和二女儿对母亲也不闻不问,只有家境最不好的住B县的三女儿时常照顾母亲,为母亲看病,并将母亲接到自己身边照顾一年之久。为此三女儿与其他兄弟姐妹反目成仇。 1999年3月,三女儿以自己名义向B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他五个兄弟姐妹给付赡养费,人民法院以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了三女儿的起诉,其他儿女得知消息后,更加有恃无恐。2000年1月,张某病情恶化,急需大笔住院费,三女儿要求其他兄弟姐妹分担费用,但均遭拒绝;三女儿气愤之下,于2000年2月,携母亲到A县人民法院起诉,再次要求其他兄弟姐妹给付赡养费,并请求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先予执行理由合理,遂在要求张某其他五个儿女交付赡养费以前,径直扣押了大女儿的运输车、大儿子的拖拉机和三儿子的摩托车,对于其他几个子女没有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开庭时,大女儿、大儿子和三儿子拒不到庭,法院遂缺席判决,由六个子女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100元,并负担今后张某的医疗费。
判决下达后,三女儿不服,口头提出上诉称,其对母亲照顾较多,应当减少赡养费,其他几个子女应当多给付赡养费。大儿子书面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称其母为三女儿上学花费不少,理应三女儿多承担赡养费。其他几个儿女没有提出上诉。上诉期间,大儿子赌博时被公安人员发现,逃跑时跌落山崖摔死。
问题:

1999年3月,B县人民法院驳回了三女儿的起诉是否正确

单项选择题 配伍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