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出资100 万元,创办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张三擅长经营管理但缺乏资金,仅出资10 万元;李四出资30 万元;王五出资60 万元。三人约定,企业主要由张三经营,如有盈利按3:3:4 的比例分配,如亏损也按此比例分担。由于市场变化的原因,该合伙企业经营不善,对甲银行负债70 万元不能偿还。经清算,该合伙企业剩余资产仅值10 万元,经变卖偿债后,尚对甲银行负债60 万元。则甲银行最多可向张三要求偿还的金额是( )。
A.0 元
B.60 万元
C.6 万元
D.18 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解析:普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每个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企业内部按照合伙人的约定分配利润,但是对于企业外部债务,每个合伙人都有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向任何合伙人请求偿还。因此甲银行最多可向张三要求偿还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