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说法符合公证程序的相关规定 ( )

A.甲想办理遗嘱公证,但是由于没有时间,委托其儿子代为办理

B.乙可以在其住所地A市提出办理在B市的不动产的公证

C.当事人丙和丁对房产的归属存在着极大的争议,为此申请公证的,公证机关不应受理

D.如果遗嘱中涉及不动产,当事人可以向当事人住所地或不动产所在地申请办理公证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考点] 公证程序 根据《公证法》第25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所以B、D是不正确的;根据第26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所以A是错误的。根据第3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所以C的说法是正确的。

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阅读下面短文,回答下 * * 道题
“韦编三绝”是说孔子读《易》次数之多,竟把编联简策的编绳翻断了多次。此语最早见于《史记·孔子世家》。对“韦编”的“韦”如何理解新版《辞海》的解释是:“韦,熟牛皮。古代用竹简写书,用皮绳编缀,故日韦编。”这种说法其实是错误的。其一,现代的形声字古代常常写作假借字,汉代文献中此例不胜枚举。汉代许慎《说文》有“经,织从丝也”。许慎所用的“从”字,即今之形声字“纵”字的假借字。我们既知纵字在汉代实写作“从”,那么我们把汉人(司马迁)写的“韦编”读作“纬编”,是合乎汉人用字常理的。纬编即编联简策的纬绳。因为古人常把纵横称作经纬,所以《说文》又称“纬,织衡丝也”。简书的竹简是纵向排列的,犹如织布帛的经线,编联简策的组绳则是横向编联的,犹如织布帛的纬线。据此,把横向编联简策的组绳称作“纬绳”、“韦编”是理所当然的。其二,古代简书并不一定是用皮绳编缀的。陈梦家在《汉简缀述》中写道:“所用以编简札为册者,多为丝纶,有时写作‘绳’,有时写作‘编’。苟勋《穆天子传》谓汲郡魏家所出‘皆竹简素丝编’,《南齐书·文惠太子传》记襄阳古家所出《考工记扩竹简书,青丝编……’居延出土汉简册,则为麻绳。”毫无疑义,所谓“素丝编”、“青丝编”都是指的丝绳。出土简册,则木简仅见用麻绳。除了“韦编三绝”的“韦”被释为皮绳外,尚不见任何关于用皮绳编联简册的记载和实物

作者认为《辞海》对“韦编三绝”的“韦”字解释有误,不能作为这一观点依据的一项是______。

A.把横向编联简册的组绳称作“纬绳”、“韦编”是理所当然的

B.孔子读《易》,竟然多次翻断了简策的编绳

C.既然.“纵”字在汉代实写作“从”,那么把“韦编”读作“纬编”是合理的

D.因为古人常把纵横称作经纬,纬(韦)编即编联简策的纬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