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张某等五人欲以募集设立方式在北京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的黄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设立中下列哪些说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A.必须经过北京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

B.发起人中,张某是以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该金额不能超过200万元

C.发起人至少要认购公司600万元的股份,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

D.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经验资机构验资出具证明之日起30内,发起人应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答案

参考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公司法》第77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选项A正确。第80条第2款规定:"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故张某以专利技术(即工业产权)作价出资最高金额为400万元,选项B错误。第83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据此,该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总数为700万元,选项C错误。依据第91条第 1款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在 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选项D正确。

选择题
问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