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情:A、B、C合伙成立一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2:3:5。因购车款不足就向D银行贷款20万元,以奥迪牌轿车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因流动资金不足,公司又以该车质押向 E借款1万元。在合伙企业把汽车交付E的途中,车撞伤行人L,需住院费1万元。同时车也受损。在经合伙企业同意后把该车送修,修理费2万元,未付修车款,车被H修理店留置。 如果该合伙企业此前和X公司签订一份总价款8万元的买卖合同,约定合伙企业供货代办托运,由X公司支付运费。之后合伙企业与运输公司订立运输合同,双方约定运费1万元。运输公司在运送货物途中丢失两件货物,X公司因此拒付运费。 如果该合伙企业和X公司在上述合同中约定,定金2万元,违约金1万元。合同订立后,X公司按约支付了2万元定金。后合伙企业没有履行合同,X公司损失2万元。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公司没有损失,对×公司要求合伙企业支付全部违约金的主张,合伙企业可否提出异议
答案
参考答案:依据前引《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本题中如果没有损失,参照合同标的,1万元的违约金可以视为过分高于损失,而合伙企业有权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