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王老汉于2002年12月1日去世,他的5个子女中小女儿王霞认为大哥王容侵犯了她的继承权,因此将王容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受理本案后,通知其余子女应诉。其中王老汉的二儿子王强明确表示放弃了实体权利,不再参加诉讼,而三儿子王欣未作出意思表示;大女儿王晶则明确表示将参加诉讼。王老汉的5个子女的诉讼地位分别是:( )

A.原告为王霞、王强、王欣,被告为王容、王晶

B.原告为王霞、卫强、王晶,被告为王容、王欣

C.原告为王霞、王欣、王晶,被告为王容、王强

D.原告为王霞、王欣、王晶,被告为王容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54条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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