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A市某邮政储蓄所和当地的一家快递公司签订合同,由其给客户传递文件。快递公司员工甲某由于疏忽,对客户乙的汇款单延误多日才送达,致使该汇单被寄回。后乙以储蓄所服务不尽职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请问本案被告该如何确定 ( )

A.以该邮政储蓄所为被告

B.以管辖该储蓄所的上级邮政局为被告

C.以甲所在的快递公司为被告

D.以快递公司和上级邮政局为共同被告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41条的规定,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邮政储蓄所并没有营业执照,因此没有诉讼主体资格,应以管辖该储蓄所的上级邮政局为被告,A项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42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发生的诉讼,该法人或其组织为当事人。本案中甲的延误行为应当首先由快递公司承担责任,而快递公司又是根据和储蓄所之间的合同为储蓄所服务的,是一种雇佣关系。储蓄所必须直接对客户负责。快递公司不能成为本案的被告,因此C、D错误,B项正确。

单项选择题
判断题